滕州房產網訊 7月17日,本地網民通過“滕州房產團購團QQ群(282770196)”提問:我在滕州買了一套集體產權的二手房子,由于是二手不好過戶,所以房產證上還是原房主的名字,現在房子馬上要拆遷了,我怎么樣才能在拆遷后把分的新房過到我名下?
“網上問法”專家給予解答:
1、如果原房主沒有異議,在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時用你的名字,能夠得到拆遷辦的確認,可以直接辦到你的名下。但如果原房主不配合,可能有麻煩。
2、如果原房主同意,在與開發商簽定拆遷協議時直接寫成你的名字即可。
3、能否直接辦理要看開發商及當地房產管理部門的態度。否則,如果安置房直接辦到原房主名下,你們只能到時再辦理過戶手續。
房產所有權是以登記為準的,登記的權利人是房產的所有人?!靶屡f”戶主之間的房產買賣合同已經履行完畢,但是沒有辦理房產證過戶,房產權仍然是原出賣人的,但是房產的處分權已經轉移給新房主了。新房主拿著房產買賣協議可以找開發商協商拆遷補償問題,如果能以自己的名字同開發商簽訂補償協議,那將來所換的的房產就是新房主的名字。不能的話,就要原房主協助與開發商辦理,新房主是該房產的實際所有人。由新房主與開發商辦理拆遷補償協議,將來補償的房產就是新房主的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