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乎各行各業都會在實踐當中發現問題,并更新換代,與時俱進,房地產行業也是如此。首先是形式上的更替,從第一代茅草/瓦石房到第二代鋼筋磚瓦房,再到第三代電梯高層房,以及未來將要實現的第四代空中庭院房……都是積累了人們的經驗、智慧,在結合當時的現實情況衍生出的產品。再來是管理上的更替,因為住房形式、市場形式、社會風氣在變化,管理制度就需要時長地查漏補缺了。比如,針對樓市當下繁多的亂象,規范不動產登記就勢在必行了,在證件和手續上也發生了一些變化,這幾點房本冷知識該了解。
“不動產證”和“房產證”是一樣的嗎?
如果是嚴謹一些來看的話,二者是有一些區別的。一是發放單位不同: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所發放的是房產證,而由國土資源部所頒發的則為不動產證。二是法律效益的范圍不同:房產證是購房者交易并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權后,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。不動產證是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不動產物權證件。三是證件的信息不同:房產證上有房屋的面積、地段、單元和樓層,還有戶主的信息。不動產證在房產證信息的基礎之上,還增加了還有其它的像宅基地等信息。
有了“不動產證”之后,“房產證”就沒用了?
房產證只能代表房子的產權所有,并不能代表土地所有,所以功能比較單一,不動產證是“三證合一”的產物,功能更加齊全一些。所以不動產證可以被理解成新版房產證,但是房產證卻不能被叫做舊版不動產證。當然,話又說回來,這是兩碼事,有了不動產證,房產證也有一定的法律效益,因此還是要好好保持。
“房產證”有必要更換成“不動產證”嗎?
現在樓市監管措施正在不斷完善,未來需不需要不知道,但就目前而言,我們買房自住的人其實沒必要一定要去特意換證,除非是需要投資出租或者是賣房交易,不動產登記是要今后肯定要去做的事情。
“紅證”、“綠證”、“黃證”有什么特殊意義嗎?
紅色:房產所有權和土地所有權合一的證(商品房,可自由交易)。綠色:土地性質為國有的房地產權證,分為國有出讓和國有劃撥兩種土地性質。(出讓性質的可以正常交易,劃撥性質的必須在補繳土地出讓金后,轉為出讓性質才能正常交易)黃色:紅綠證用地情況之外的房地產權證,比如以征用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、職工購買的平價房、優惠價房等情況。
當然,由于房地發展的前20年,很多地區漏洞百出,市場多有很多不和規矩的事情,所以實際情況也不盡相同。有些地方是統一的,也有些是分顏色的,主要以紅色居多,而黃色的在很多城市都已經見不到了。
房產證如何分辨真假?
其一,發證編號:通過網站或者電話就查詢一下發證編號,假證一查便知。其二,封皮:真的封皮是進口塑紙材質,摸起來較硬且有凹凸感。假證多用鍍膜紙,用手就可以把塑料鍍膜撕下來。其三,紙張:真的紙張是印鈔紙材質,可對比紙張的挺括度和音色來辨別真偽。真的底部的“房產證所有權證”相對凸出、清晰,容易看出來。假的往往顏色深淺不一。真的在封面里頁中有印制流暢的“翠綠兩色細紋組成的五瓣疊加團花",而假的粗糙,線條刻板。在房產證的發證機關蓋章頁上,具有上下左右均等寬對稱的咖啡色花紋邊框,假證工藝達不到這么細膩。其四,附記:真證的附記會注明產權來源和分攤面積等。假證上內容往往一片空白。其五,圖紙:房產證后面會有一張單獨的房屋分戶圖紙,且是較厚的專用紙,假的紙張是很薄的4A紙。
房產證騙局很多,各位購房者應該有所警惕。比如,有些地區仍然允許開發商代辦房產證,所以猶豫開發商拖延不作為或是倒閉跑路,導致業主入住一二十年都拿不到房產證的情況并不少見。也有的利用老百姓對概念的不清晰而騙取高額的手續費,其實辦證只需幾十元,根本無需幾百上千那么多。更有造假的,花錢卻沒買到房子產權,最后房子變成了別人的。最后,小編要提醒一句,買房有風險,出手需謹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