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發布會上,有記者提問,“以房養老”的保險試點推出至今已經有五年時間,運行情況怎么樣,有哪些需要解決的問題或者需要完善的配套措施,有沒有進一步推廣計劃?
黃洪指出,2014年7月,原保監會正式啟動了居民個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險試點,試點已經超過了五年,總體來看,試點運行是比較平穩的。目前,共有幸福人壽、人民人壽兩家公司經營個人住房養老反向抵押保險的業務。到2019年9月末,反向抵押保險期末有效保單129件,共有129戶家庭191位老人參保,參保老人平均年齡71歲,戶均月領養老金7000余元,最高一戶月領養老金超過3萬元。
黃洪表示,總體來看,反向抵押保險成為首個形成一定規模的“以房養老”金融產品,保險業逐步探索出一條老年人房產融資養老的新路,滿足了老年人居家養老、增加養老收入、終身領取養老金的三大核心需求,得到了投保老人的普遍認可。
在回應“以房養老”試點5年規模不是很大時,黃洪稱,主要原因有四個方面:一是反向抵押保險是一個小眾業務。二是傳統觀念的影響。三是配套政策還不完善。四是保險公司經營能力有待提升。
黃洪表示,從國際來看,“以房養老”也是一個小眾業務,有條件、有需求、有意識使用這種養老方式的人群比較少。從全球來看,居家養老是絕大多數,其他方式的養老,包括以房養老都是極少數,所以本身是一個小眾市場,小眾市場就不能像大眾市場一樣追求規模。在大部分人的觀念中,房屋是家庭最主要的財產,應該由子女等后輩繼承,這種傳統觀念決定了“以房養老”不可能成為大眾養老的一種方式,但是更多體現為為老年人增加了一個養老的選擇。
黃洪還稱,反向抵押保險是創新型保險業務,缺少基礎數據,風險因素復雜,對于保險公司合理定價、風險管控提供了很高的要求。商業保險公司在這方面的能力不足、準備也存在著不足。
黃洪強調,下一步,將從四個方面完善這項制度:一是進一步評估五年來的實踐經驗,完善相關的監管政策。二是疏通發展堵點,解決配套政策不到位的問題。三是加強正面宣傳,鼓勵有條件、有意愿的老人選擇“以房養老”這種方式。四是重點抓好保險公司自身能力的建設,特別是精算、定價和專業隊伍的建設。